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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安:评格那丁的《两首绝命诗比较》
发布于2018-02-25 23:57 点击:4578 评论:0 作者:湯安

湯安:评格那丁的《两首绝命诗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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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引用的格文原文内容采用黑色字符,引者所作分析和相关历史事件的引申介绍为蓝色字符,对于本文讨论需要而引用的其他人的诗作则一律采用浅黑色字符。首先分段搬运原作:



【原创】两首绝命诗比较


格那丁 发布于2018-02-25 08:20   点击:249   评论:8




[湯安按:论诗歌技术,格那丁是文科科班诗人,几年前曾说自己写诗两万首以上,似有赶上乾隆(5万首)的趋势。他不是我在另一篇“评诗”文章中所深厌的某位声律不通却时时不忘自恋自诩是诗词科班博士的白丁。而且,我在同格的古体诗技术交流中受益匪浅,亦颇喜欢他的论诗风格:  桀骜不驯,富于探索,敢言,敢斗,文笔精练。


刚刚看到这位仁兄在他的另一篇论诗文章后与读者发生争议时的一句话: 我只能说到这里了,深了不想说,说来也费劲。与门外汉论诗费劲,就是这个原因。 这话一看就是他的脾气。


只是,探索不代表登顶,格律再森严也只是技术环节,远远不能代表诗歌内涵,更不能体现诗歌世界高山大河气象万千的一切。敢直言敢网斗还需要符合文化境界,需要是在观点正确的前提下进行,才能有充分的说服力。


既然要评论,开宗明义: 我以为所转贴的格那丁论汪精卫“绝命诗”一文属于冬烘文人一根筋钻牛角尖类型的小技作品,只见技不见诗,甚至违背文化精神文人境界,评得飞砂走眼滔滔不绝而不自知。


本文不止论诗和有感而发,亦想厘清一些有关“汪精卫刺杀摄政王”一事中以讹传讹的错误。


转载评论之前,先说一下与此相关的评诗的老话题,那就是评诗是否可以“因人论诗”,具体到下面格文中,就是对于那些有点文化却是祸国殃民的汉奸历史人物的诗结合其作品历史背景个人行为动机的角度进行分析评论是否属于格那丁在自知违反基本道义时所借口的反对 “看人下菜”。


老实说,视角不同或许属于评论者的自由权力,评诗可以是单独看诗、兼看作品的创作背景历史环境,以及,同时了解作者自身的出发点或者说创作目的。然而,这些评论不应该脱离作品内涵,不能砂中觅道只见细微不见宏旨和作者的出发点。


文责自负,评诗归根结底这是由评论者的诗歌鉴赏力,文化修养境界和视野胸怀所决定的,既是评论他人作品,也是检验自己的文化能力。既然如此,评论者看得越全面深刻就越有利于公正了解一首作品,岂有未加评论就先规定别人只许看诗不许分析作者当时的背景,不然就是“看人下菜”?


同样是论汪精卫,1944年当这位近代史上最著名的大汉奸在被嵌人脊椎骨里面那枚抗日志士孙凤鸣烈士射进的子弹日夜折磨了九年之后,历史终于让这个双手满是抗日志士血债的汉奸痛死在日本医院。消息传来,正在成都存仁医院住院治疗眼疾的陈寅恪先生提笔写下了一首挽汪诗《阜昌》,并请好友吴宓尽快誊抄并转承其好友,“寅恪口授其所作挽汪精卫诗,命宓录之,以示公权” (此处的公权系指萧公权,为陈寅恪和吴宓的诗友)。


以下是吴宓先生的抄本:


阜昌天子颇能诗,集选中州未肯遗。

阮瑀多才原不忝,褚渊迟死更堪悲。

千秋读史心难论,一局收枰胜属谁。

事变无穷东海涸,冤禽公案有传疑。


抄本中对于首联有两个夹注,“阜昌”后是:“刘豫为齐帝年号”,“集选中州未肯遗”后是:“元遗山选《中州集》,列入齐曹王刘豫诗。按豫曾为进士。”


与岳飞稼轩吴文英宇文虚中这些忠贞之士相反,刘豫是投靠金军的汉奸傀儡,史载他出身贫寒却品质不端,从小手脚就不干净,甚至连内裤都偷。他在1129年金军侵犯大宋的抗金战斗中密谋哗变,杀害爱国部将胁迫辖区百姓,公然献城投敌。1130年刘豫乞求金军左监军完颜昌许可,于9月出任伪齐傀儡儿“皇帝”,使用金人年号“天会”,后在金人授意下使用“阜昌”年号。


古籍对这位刘豫傀儡叛逆讥讽颇多:  “’昔赵氏少帝出京,百姓然顶炼臂,号泣之声闻于远迩。今汝废,无一人怜汝者,何不自责也。’豫语塞”  。《金史》:“邦昌虽非本心,以死辞之,孰曰不可。豫乘时徼利,金人欲倚以为功,岂有是理哉”亦是不齿。


阮瑀是三国文人,《三国志·阮瑀传·裴松之注》  “文士传曰:太祖雅闻瑀名,辟之,不应,连见偪促,乃逃入山中。太祖使人焚山,得瑀,送至,召入。太祖时征长安,大延宾客,怒瑀不与语,使就技人列。瑀善解音,能鼓琴,遂抚弦而歌,因造歌曲曰:’奕奕天门开,大魏应期运。青盖巡九州,在东西人怨。士为知己死,女为悦者玩。恩义苟敷畅,他人焉能乱?’”  与当时正统文人一样,阮瑀风骨峭峻,言辞中明确表达不愿意与叛逆汉室的曹操合作。与之对比,褚渊为南朝人,几姓家奴,成为笑柄,他先为宋文帝刘义隆的女婿,后于废帝刘昱元徽五年(477年),雍州刺史萧道成(齐高帝)杀后废帝,另立顺帝。褚渊攀附,推举萧道成录尚书事,后又助萧道成代宋建齐。陈寅恪以史家视野,既讥讽汪精卫贰主之行,又对阮瑀和诸渊作了褒贬。


如此,挽汪诗中陈寅恪一来将汪精卫比作配合金兵入侵宋境、受金人册封为伪齐的“阜昌天子”刘豫,二来不齿汪精卫的攀附忤逆行为,汪精卫的汉奸论说盖棺论定无疑。陈也借元好问不因刘豫的政治行为去抹煞刘汪的“颇能诗”,这表明陈寅恪对待汪精卫的汉奸行为与汪具有一定的文才所持的客观态度。这种力求慎重客观尤其见于后来陈先生对诗中三个字的改动,“心难论”改成“心难问”,“事变”改成“世变”,“有传疑”改成“总传疑”,以使全诗拿捏更准确,用词更客观。


了解刘豫的诗到底怎么样对于了解陈寅恪的挽汪诗亦有帮助。刘豫留下来的八首诗作都不难查到,一一品读下来,竟然打了个哈欠,诗写得格律不错,内涵却处处见小,稀松俗气,乏善可陈,确实只是“颇能诗”。——身为古体诗大家和史学大师的陈寅恪史笔力道深厚,可见一斑。


客馆 (刘豫)

雪消北岭安排暖,寒入东风阻节春。

绝塞乱山围古驿,他时说着也愁人。


杂诗六首 其五  (刘豫)

昼色晴明着色图,山光凝翠接平湖。

烟岚自古人难画,远即深深近却无。


“世变无穷东海涸”为沧海桑田的意思,“冤禽公案有传疑”里面的“冤禽”一词值得分析,不少人谬解为陈寅恪理解汪精卫的行径,实际上那样的解释相当牵强。与典故沧海桑田一样,“冤禽”亦是引用典故,它是精卫鸟的别称,南朝梁任昉 《述异记》'昔 炎帝 女,溺死东海中,化为精卫,一名冤禽。' 诗者一意圆章,作者全诗主题为斥责逆贼,何来分析者以为最后一联的后半句得出陈“理解汪精卫汉奸之举”?


陈寅恪名门出身,一门上下深受日本侵华带来的巨大苦难,他那善良忠厚不分麦苗与韭菜的父亲突然落到背井离乡去逃难的境地,受尽折磨死于日寇战争驱赶的坎坷途中,以至于陈寅恪悲痛欲绝,哭到深陷目疾双目致疾,最后双目失明,这是陈入住医院的原因,他是牛津大学东方史负责人和历史学教授,原本一再受到应该牛津大学邀请去英国治病,惜当时日寇肆虐无法成行。从他对刘豫、诸渊之贬和主张分开论断汪精卫的颇能诗与汉奸行为来讲,他对汉奸的看法不可能借挽汪来“赞汪”。因此,最后一句的论点在“疑”而不在理解赞许,这是那些没有历史眼光、不能理解陈寅恪对日寇侵略所持憎恨态度的所谓分析者们所谬论之处。


跟余某一样,一位笔名梅岭的论者也是以为陈寅恪赞汪精卫投降变节曲线救国,他引用说“在《吴宓日记》第六册第168页有这么一段话,出自先生之口  “中国之人,下愚而上诈。此次事变,结果必为屈服。华北与中央皆无志抵抗。且抵抗必亡国,屈服乃上策。保全华南,系心备战;将来或可逐渐恢复。” 并且由之得出“我们不难发现先生在诗中所流露出来的复杂感情,他一方面对阮瑀的不与曹操合作给与肯定,同时又对诸渊的气节有亏不啬微词。将汪精卫和刘豫并提,是因为他们两人都跟异族合作,但这种合作出于何种之目的,想来先生也是以为合作是手段,拯国家民族于倒悬才是目的”。


老实说,陈寅恪赞成的不是投降和曲线救国,而是如毛泽东和当时许多仁人志士所看到的持久战思想,这与汪精卫的纯粹变节投降不难区别。不然,同一分析者梅岭紧接下来所引用的历史已经给刘豫和汪精卫盖棺,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先生也是跟他们一样,是一路人呢?答案非但是否定的,且先生在那个时期的民族立场是异常坚定的。在当时,曾经有过同样留学日本经历的周作人、钱稻孙选择了留在北平跟日本人合作,先生则举家仓皇南逃,在香港暂停期间,拒绝跟日本人合作。《吴宓日记》1944年12月15日还有这样的记载:

“聆寅恪述前年在港居一千门万户、曲折回环,而多复室密隧之巨宅,日军及台湾兵来避扰,幸获脱免事。及拒绝汉奸诱入东亚文化之团体,并名人某某辈,实已甘心作贼,且奔竞求职情形。”

“甘心作贼”是先生对那些不顾民族大义而自甘依附日本人并为其做事之名流的喝斥。1947年先生读黄秋岳的《花随人圣庵摭忆》后题诗:“世乱佳人还作贼”对其作了无情的嘲讽,一股轻蔑,跃然而出。对其作了无情的嘲讽,一股轻蔑之气,跃然而出。” 岂不矛盾得一塌糊涂?


汪精卫死时正是中华民族生灵涂炭亡国灭族之际,陈寅恪这首挽汪诗是从复杂历史格局出发的史家之观,包括他自身对日本侵华战争之下中华民族事变无穷的悲叹。挽诗评价得沉重彷徨而感慨,沉重于人,彷徨于国家前途,由此感慨万端。陈寅恪甚至不忌讳到别出一格地暗示汪精卫应该早早就丢了少年头。


因此,陈寅恪不是如那位哈佛毕业的翻译家余英时惯于逻辑混乱颠倒黑白而得出的陈寅恪“赞汪”。陈先生对汪的评价比起下面格文简单划一不见格局的冬烘评论要客观深刻和辩证得多。诗中感慨汪的迟死和即使汪精卫一时成为伪政权首脑,历史的胜负却不是只看一时,于是有“一局收枰胜属谁”的中联诗句。通观全诗,陈先生


如开头所言,为了方便起见,以下采用边引用边评论的方式进行,所评内容一概用蓝色加括号表示,以区别于格的原文内容。]




被逮口占 (汪精卫)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先作简评:这首诗畅快淋漓,颇受读者喜欢。就其诗意,把这四句当作一首五绝来看,确实朗朗上口,自信快意,专此布达。然而四句都经不住细品。诗贵质朴,大巧若拙,这首口占略微细看就会知道写得华丽风骚左右顾盼,满满是打扮得用力过猛的痕迹:高自标树,浮夸自芳,虽然宣传得力,看似英勇,却不过是自恋有余,一旦问到为何慷慨从容和如何感召读者等具体方面,汪的十六句原诗立刻显得苍白无力,空洞无神。


即使不考虑后来汪精卫如何如何,单就读这四句的感受来说,艰苦卓绝的民族革命事业不是可以依靠作者这样小处聪明过头志大才疏夸夸其谈的表演家来实现的。诗贵真,真事、真挚、真情,而恰恰这首诗的真实情况是作者汪精卫并未策划和刺杀摄政王载沣,原诗在本质上亦非被捕解押时或者刑场就义时的口占,而是狱中一无性命之忧二有笔墨书案俱全,一稿二稿尽情修润,还有富商之女探望送来营养鸡蛋的背景情况下,从汪精卫日日作诗填词慢工细活的大量诗歌中所挑选截取出来的一首。既非绝命,亦无口占。显然,格那丁以临死口占的就义诗看待汪诗和采用《两首绝命诗比较》为题目本身就不正确。具体详情见后。]


就义诗 (夏明翰)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


[湯安简评:这是真正的就义诗、走向砍头刑场的绝命口占,它是真正的大道至简,大义凌然!单从结构来说,四句循序渐进,扫处还生,转结精湛,耐思耐品,一意圆章。完全符合清人沈德潜的诗论标准。人说大音希声,大道无形,那是未到大音大道的危急关头。这首绝命五绝二十个字,字字朴实赤诚,坐树不言。一句「只要主义真」,在白色恐怖民族危亡的革命低潮时刻尽显就义诗典范,写得掷地有声,黄钟大吕,铭金振玉。作者真切赤诚,发自肺腑,毫不做作,作品因为传神自然而无需华丽打扮。因此,夏明瀚的文笔不像汪精卫那样花哨形容、涂抹表白,却充分诠释和传递出「主义真」的崇高内涵与号召力,字字体现其为人类理想践行奋斗赴汤蹈火的人格力量:去前赴后继为贫苦百姓和人类社会大同理想而奋斗。汪诗缺的正是这种诠释何为「主义真」的功力,这样的真金耐得起体会品味,经得住时间和历史漂洗而不褪色,这样的诗歌境界恰恰不是汪诗那样通过堆砌高喊我多么慷慨、从容、燕市、楚囚就可以传递的。以下继续引用格文。]



绝命诗或就义诗容易获得认可,这与我们对死者的尊敬有关,何况还是英烈写的?这叫心理资源优势,在其同类或一些不大懂诗的人身上表现得特别明显。哀悼伤逝诗也有这种情况,容易引起同情,给予好评。但要注意的是,这种心理资源优势不可滥用,要不就会得出死得越惨,死得越多诗越好的结论。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历史上众多绝命诗、悼亡诗并非都好,仍有高下之别,这说明诗作为诗还是有其自身规范要求,不是谁临刑一挥笔就好。


[湯安评论:论诗必须了解作品的创作背景。背景引用错乱是格文题目产生不当误导的原因。


提到汪诗背景,可以查证历史资料很多,不可不论。只是这样一来本文的篇幅就上去了。


首先,前面说到,这两首诗里面只有夏明瀚烈士的诗是绝命诗,作者随后走向刑场英勇就义。而汪诗并非格文误赞的就义诗、绝命诗。所谓汪精卫英勇刺杀事迹值得澄清。


如刺杀案真正的策划参与者所述,在汪精卫半途参与同盟会暗杀组织喻云纪黄复生等策划实施的刺杀摄政王载沣行动失败被判终生监禁之后,这首诗是汪精卫于狱中所写大量诗歌中的一首比较突出的八联五言作品中间的二联四句。


与格文引用网上谬误报道内容不同的是,当年刺杀摄政王载沣的策划和执行人员里面没有汪精卫。汪精卫、陈璧君夫妇仅属于半途有意加入,而且没有赶上,只不过居住于黄复生所在的照相馆的汪精卫赶上了清府逮捕黄复生,一同被捕,这是他本人在这桩轰动一时的刺杀案里唯一贡献:碰巧他清廷侦破此案抓捕刺客黄复生的被捕现场。


此事的实际参与者、同盟会暗杀部门的吴玉章先生撰文回忆和澄清事情的经过:“炸摄政王未成,汪精卫倒被误传而成了‘传奇’人物。” “那次刺杀行动,归功于喻云纪和黄复生,汪精卫只是后来才同陈璧君一道去参加的。而且,自始至终,汪精卫只是知情者,他是因为与黄复生同住一家摄影店而连带被捕,汪本人没有也不会作刺杀的行动。”


吴玉章(1878~1966),四川荣县人,知名同盟会员,1905年同盟会一成立便是评议部评议员。当时,受俄国虚无党人暗杀风气影响,同盟会将暗杀定为重要革命手段之一,成立了专事暗杀的部门,这个部门由方君瑛女士负责,吴玉章、黄复生、喻云纪、黎仲实、曾醒(女)等同盟会员参与。他们极力研究暗杀技术,满腔热情,一心舍身求仁。


1909年,同盟会组织的多次武装起义皆失败了,对于革命党的行动能力,梁启超撰文大加讥讽,许多同盟会员愤不欲生,亟望刺杀清朝大员以为报复。


最初,同盟会暗杀部策划的目标为两江总督端方跟把守珠江口的水师提督李准。喻云纪回国在汉口设伏,欲刺端方,因端方临时改道,未能得手。喻云纪回到日本汇报情况之后,同盟会通过决议,决定集中力量干掉清政府最高掌权者——摄政王载沣。于是指派喻云纪、黄复生到北京组织机关,专事谋刺;吴玉章负责后期,专事在日本的此次暗杀的各项准备工作,为谋刺提供炸药和后勤。


1909年秋,喻云纪、黄复生抵京,二人在琉璃厂开出守真照相馆,从日本秘密运来炸药,再到北京一家铁厂订做弹壳,做成一只特效大炸弹。他们夜间秘埋这枚炸弹于什刹海西北摄政王府前石桥下,打算天明后由刺杀人员则躲在附近一条水沟里,待摄政王出门过桥时进行电线引爆。


1910年4月某晚,喻云纪、黄复生埋好炸弹后,发现所带电线短了几尺,够不到他们藏身的水沟,正拟收拾重来,却因有人在桥边出恭发现了他们,摄政王府也有人打着灯笼出来,他们见无法取回炸弹,只得离开。等到次晚去取时,炸弹不翼而飞。此后一连几天,发现平安无事,炸弹似乎是被无关人员偷走了。


在此期间,汪精卫、陈璧君才赶到,住进守真照相馆。他们没有参与策划、侦查、制作暗杀炸弹和埋放炸弹。因此,并非如一些网文和格那丁评论文章中所以为的“汪精卫策划和亲自策划和执行刺杀”。


炸弹丢失后既然平静如常,喻云纪、陈璧君于是赴日向吴玉章再领炸药,以图复举。不知清廷这边一发现暗杀炸弹就立即秘密组织破案,参与调查的外国专家断定炸药配方精良,不可能在境内制造,因弹壳粗糙而又有新鲜手工螺纹痕迹,后者必定就近制造,于是寻迹找到那家铁厂。铁厂老板指认了守真照相馆的订制弹壳的黄复生,实施逮捕黄复生行动中一并抓获汪精卫。


此案轰动全国,摇摇欲坠的清廷却已经无力发威,精于时局的汪精卫在被捕后大肆表演,力夺真正的刺杀者黄复生的“罪行”争当刺杀策划主谋,一时出尽了风头。


吴玉章对此明确指出关于刺杀摄政王一案,汪陈夫妇仅仅中途赶来,“与闻机密”。汪精卫的哥哥汪兆镛骂了汪精卫一辈子,深知这个外表革命内心油滑的亲弟弟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人勇士,不难看出,确切了解汪精卫其人的吴玉章与汪兆镛一样深知汪精卫的精明之处。实际上参与这次刺杀活动的还有民国日报知名主笔孙炳文,他后来成为朱德的好友参谋,并随朱德旅欧寻求革命道路。


与一些文章渲染的陈璧君如何感动于“汪精卫刺杀摄政王的大义凌然”不同,陈碧君的演技也不遑多让,记载说陈在日本得知汪精卫被捕消息后,先是发疯般地找喻云纪叫骂,指说是喻怕死没有安排汪精卫一起返日才害得汪精卫入狱;后见民心所向不利清朝才极力歌颂汪精卫如何有勇有谋策划改变历史的暗杀,大演富家女如何狱中送饭鼓励大英雄的剧目。


喻云纪不愿在陈碧君叫骂时辩解,于是对吴玉章说:“她同我回来,却道我怕死。谁怕死,将来的事实是会证明的。”


就在次年4月27日,喻云纪奋勇参加黄兴领导的广州起义,舍身成仁,成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他就是那位在进攻总督衙门受阻时胸挂一筐炸弹慷慨赴死爆破的同盟会英雄。而在黄花岗烈士们英勇赴死取义的同一时刻,汪陈却像事不关己的两个局外人那样优哉游哉,于国外大度蜜月。


刺载案发生时,一方面大清已是风雨飘摇,另一方面之前受到捐款去向质疑冲击的孙中山和同盟会则名声大噪成为民心所向,清朝各级审理官员不敢逆形势而动。于是,负责此案的肃亲王善耆劝说摄政王不杀汪黄并获得赞同,案子很快就判决为终生监禁。


具体描述此案的文章写到,被判监禁之后,汪精卫“在狱中无事,于是每日作诗,所作大多无名,其中最有名的一首是


被逮口占》(又名《慷慨篇》)


街石成痴绝,沧波万里愁;

孤飞终不倦,羞逐海浪浮。

姹紫嫣红色,从知渲染难;

他时好花发,认取血痕斑。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留得心魂在,残躯付劫灰;

青磷光不灭,夜夜照燕台。


全诗写得比较松散,中间连续三次换韵不说,内容断续杂乱。只有流传开来的那四句比较流畅。有人因此更换题目为《被捕口占四绝》,这不是汪精卫此诗本来的题目,而且只有两绝合律,其上半部分并不符合绝句规则。即使如此,纯粹以本文开头的二联四句替代全诗亦不难看出松散和自夸主题。


汪精卫确实有些文才,可谓“颇能诗”,这四句写得流畅,朗朗上口,原诗交给狱卒带出之后这四句立刻流传开来,从自宣角度来看确实非常成功,让汪精卫名声斐然


结果是让汪精卫如愿以偿,摇身一变成为反清明星、策划主谋和“刺杀执行者”,占据新闻热点,其处境更是为之一变,当上了格文所以为的“雄豪”。


只是,这让以临刑绝命事之的论诗滑稽起来,明明勉强算个从犯,所判刑罚已经明确是关押入狱,在狱中自由到天天赋诗填词,题目却做出一副绝命就义样子,一百来年之后还把评论者格那丁套了进去。行文至此,写这首《被捕口占》的汪公子岂有有丝毫夏诗所体现的绝命口占成分?


紧跟着武昌起义发生,汪精卫由袁世凯亲自开释,北京各界上千人迎接汪精卫出狱,汪则马不停蹄直接出任南方民军议和总代表伍廷芳的高参,明里在南北两派谈判中呼风唤雨,暗中秘密接受袁世凯指令,秉承袁的意旨去通过鼓吹革命、立宪两派的联合来实现拥袁一事。


不看汪袁双赢历史,格文却看成成是刑场绝命的临刑挥毫加以谬赞。即使言论自由,格文却在错论基础上进一步舍真取缪,贬低起真正的刑场绝笔烈士夏明瀚如假包换的绝命诗来,完全看不出汪诗的李鬼印迹和它与真正艰苦卓绝地投身于血雨腥风革命斗争,一门上下烈士白骨累累,被捕后慷慨陈词民族奋斗的真理在刽子手屠刀大义凌然抛妻弃子英勇赴死之的夏明翰就义诗相比的云泥之别。


创作环境往往可以从侧面佐证作品的三味真火,汪精卫真的如他被捕后所极力自宣的那样与清朝统治者不共戴天到 “此头须向国门悬” 吗?肃亲王善耆对汪稍加施展软化功,汪精卫就立刻感激涕零称兄道弟,汪氏口占也旋即换了另外一种模式。


不妨看看汪精卫在被捕后是如何作答受摄政王之命亲自审理此案的肃亲王的:


《有感》 (汪精卫)


忧来如病亦绵绵,一读黄书一泫然。

瓜蔓已都无可摘,豆箕何苦更相煎?


这位不用上刑场引刀成一块的汪大才子此刻已经跟同盟会的屠杀对象恨不得饮酒图一快了,满脸泫然泪,一斛状元红。确实令人唏嘘不已。我已经隐隐听到多年后有汉奸临死口占的喃喃声:“心宇将灭万事休,天涯无处不怨尤。” (此联引自汪精卫在日本死前所作的绝笔诗《自嘲》,颇期待格那丁把这位豪雄的这首真正的绝命诗仔细学习一番,看看是否达到神完气绝境界。)


拐回论诗话题。


论诗不能先画框框、贴标签。把绝命诗标上世俗文人小算盘里的市场价格,然后改换标准,暗示死多少英烈和为什么而甘愿赴死不重要,他们如何坚贞不渝,他们的奋斗多么艰苦卓绝和惨烈都不值一提。结果论成了绝命诗重要的不是具体事业和主义真,而是临刑之前笔头要玩得好,且必须是符合格文所设立的标准的好,而不能靠感天动地的事业和真理主义获取同情,要靠也得靠我这个事不关己的科班诗家的个人视野品味来定夺大观。这样还是评论就义诗吗?]


汪诗比夏诗好,这是我的看法。外在理由是汪本是个诗人,临危更激发了他的诗人禀赋,写得来神完气足,慷慨雄豪。不可因为汪后来当了汉奸就否定这诗,这叫因人废言,看人下菜,不可取。


[湯安评论:所谓前有浮声,后须切响(沈约语)。论诗一旦把标准定成看人下菜,自然会因人废言。哪怕汪诗在非常金贵的二十个字“口占小绝”里面用一半的字眼粉墨登场自吹自擂窃取同盟会暗杀人员的行动为己用,这种初级笔法在看对眼儿的评论者眼里也能算是 "神完气足",不难想象为何网上有人像余英时之流那样一边硬说陈寅恪挽汪诗是赞誉汪精卫,一边在捧奸逐臭之余,给汪精卫追授一竿“民国第一诗人”幌子。]


夏诗的成立有两个假设前提:1、砍头(死亡)无所谓,只要这主义真(真实、正确)就行。2、只要这主义真实、正确,就一定有一大批追随者。正因为有一大批追随者,所以个人死不死无关紧要,说不定死了还是好事,会唤醒更多追随者。这就是此诗的内在逻辑!


[湯安评论:这个感叹号用得逻辑不通狗血淋头,跟下面轻浮评议夏明瀚烈士绝笔诗中的“主义真”一样,不得不说格文到此,评得走火入魔丢人现眼。


民族的就是世界的,陈寅恪从历史角度论证过中华文化内涵为文人的家国气节,“中华文化不亡,国家即使被侵略,亦可复国”。有些文人却活得浑浑僵僵不知主义真有啥可追求的。


又及,刚刚看到格那丁在其文后鼓捣起所谓毛泽东感谢日本侵略的话题,颇为失望。毛泽东领导抗日斗争的著述讲话多到瀚若天星,他的那段话明显是把日本侵略当作反面教材,不是肯定日本侵略、否认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战争性质,不是否认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给中国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也不是否认中国人民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伟大斗争,毛泽东更多次明确指出日本帝国主义是“侵略者”,是中国人民的敌人。很可惜明知毛泽东是在阐述日本侵略在客观上产生了对中国人民的教育作用,促使了中国人民觉醒、团结和反抗,一些文人却一再热衷于沙中觅金大做文章。


真正热爱文学,应该识得岳飞稼轩易安东坡的诗歌,知道好作品为何高风亮节经久不衰。


辛苦遭逢起一經,干戈寥落四周星。

山河破碎風飄絮,身世浮沈雨打萍。

惶恐灘頭說惶恐,零丁洋裡嘆伶仃。

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文天祥大义遇难后,衣带中有自述文字说道:“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何为大义?文化气节之义,民族家国之义。史可法《复多尔衮书》中写道:“大夫无私交,春秋之义”。


可惜,许多所谓科班诗歌研究者习诗却歪到他姥姥的裹脚里头去,以臭为香。这样研究再深,做诗再多又有何益。文人不见风骨,必无脊梁,只好误人子弟和自误。对于格文,52有位有识之士的评论有振聋发聩之力:【时不时见到有人打着“论诗”的旗号,极力想证明一些历史负面人物写诗怎么怎么好,甚至不惜对正面人物的歪曲和谬解,其故意之态匪夷所思,已然不是笔端之事了,非从居心不可见其实质。】但愿这样的话是否顺风又顺耳,真的能够振聋发聩。


回到是否可以“因人论诗”的问题,评诗与写诗是一样道理,需要有汉风魏骨,春秋之义。在这个前提之下才能说不以人废诗,一如不以成功论成败。论诗不能荒腔走板钻牛角尖到失去基本的好坏香臭判断力。为人处世一旦不以汉奸为耻,论诗著文一旦突破文化境界底线,那就由量变进入到质变,由弘扬诗歌境界异化到颠覆诗歌境界的地步,那就必然需要看人下菜因人废诗,大夫无私交,春秋之义” 这句话一言九鼎,大丈夫真诗人的话从来都是有份量的。


因此,以下只罗列全文和读者跟评,对于突破诗歌底线的东西,无需再评。]


第一假设就有问题:传统的说法是肯定生命价值,不会认为砍头无关紧要,这是与“仁义”比较而言,仁义比生命更重要,所以才说杀身成仁,舍身取义。要说砍头不要紧,那就必须拿出充分理由说明这砍头值得。正确的说法是“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存”或“砍头虽可怕,但是能成仁”,跟主义的真假无关。主义再真,被砍头也不值,主义再好,也不必被砍头。这不是真值问题,是价值比较问题,看你取舍什么。


第二个假设也有问题:主义真就会有很多人信奉追随?那不一定,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掌握真理的人往往是孤独的,要不布鲁诺也不会在众目睽睽下被烧死了。


理一理夏诗的逻辑:我夏明翰死亡不要紧,只要我坚持的真理是真的(你怎么知道是真的?);只要这真理是真的,就一定会有后来人继续走我的路(你怎么知道?)。可见这诗的内在逻辑是有问题的:两个假设都不必然成立,主观性太强,说服力较弱。


从诗意上说,夏诗是一种说理诗,即表明一种态度。这种诗好一定好在它揭示了某个普遍为人接受的道理,如“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人都是要死的,但要死得有价值,这个我们都接受,是这么回事。夏诗没有达到这种高度,只是在强调某个“主义”好,只要这个“主义”好就什么都不怕,有的是人来接着干。但是“主义”恰恰是最不好说、最难判断、也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到不了普遍为人接受的程度。比如当时杀他那些国民党人就不认可他这个“主义”,甚至会认为他幼稚可笑,受骗上当。关于这个问题,我在《治国论》中有论述。


夏诗和汪诗不是一个类型:夏诗说理,目的是富于教益,汪诗写人,塑造人物性格,表达一种英雄气概。诗之意蕴至细,不可粗枝大叶览过,需要注意分辨。



[湯安小结: 诗见其大气,词感之空灵。评论诗歌不能不见其真其大,这恐怕是我对格那丁这篇下菜小品最失望的地方。


说到这个大字,正好因为看到格与某诗友笔战频仍而去阅读了那位诗友的作品,读到其写鲁迅先生的五律《大先生》:


大先生  [五律]


文/杨逍



寸短须投险,眉间亦广平。

砭人如捉鬼,敌国若倾城。
一个不宽恕,万方来送行。

盛朝无且介,何处仰先生。



读完想说,虽然不熟悉格杨之间争论不休的历史详情,但至少可以说 格诗里面罕有杨这样欲仰诗文之大的眼界与情怀,论诗钻起牛角尖来却到了连最恶臭的汉奸之脚也嗜若金莲的地步,走火入魔如此,怕是异趣偏好之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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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格那丁先生 要我心胸开阔一些,也做一个汉奸诗人,哪我还是不要进步的好。其实,汪精卫的这首诗:又要“从容作楚囚”。又要“引刀成一快”,自相矛盾,但是,有的人就觉得好,难道,不应该让我们觉醒吗?

    2018-02-28 16:52
    [跟评] 22楼

  • 不思善,不思恶,观诗词本来面目。
    植种于粪壤之地,可得滋茂;淤泥卑湿之处,可生莲华。

    2018-02-28 11:43
    [跟评] 21楼
  • 对那种“渴不饮盗泉之水,饥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不会在乎有人指责他迂腐、不可取等等。
    心中没有善恶是非,家国情怀,写诗干什么呢?

    2018-02-27 19:56
    [跟评] 20楼
  • 诗意心语,品德自然。慷慨激昂,悲歌飞扬。二者合一 ,音韵流芳。

    2018-02-26 14:21
    [跟评] 19楼
  • 如果格那丁是汉奸,肯定会说汉奸的诗好,如果格那丁不是汉奸,而他家里人或他家上一代有汉奸,也会说汉奸的诗好,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018-02-26 12:35
    格那丁回复: 2018-02-26 13:44

    我手上既无资源,也无有价值的信息,当不了汉奸,不够格。你可能比较适合。

    [跟评] 18楼
  • 人品与成就 (2017-09-23 08:39:15)转载
    格那丁
    人品与成就的不匹配往往使我们难堪。不知从何时起我们就养成了这种习惯:名人都应该是君子。后来发现不是那么回事,便有些不习惯,认识分裂后便容易采取这种行为:要么一概否定,要么隐蔽不见。
    譬如严嵩,他是明朝六大奸臣之一,“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其形象经过史籍和民间传播早已深入人心。但当我们稍作了解之后却发现,原来严嵩不仅是个奸臣,还是个不错的书法家和诗人,“笔力雄奇博大,字体丰伟”,其诗“在流辈之中乃独为迥出”。这就有些不习惯,或拔高或贬低或忽视,总之都得采取一个态度。董其昌是明朝的大书画家,其作品“宁静深邃,绝无尘垢”,但他却是个大恶霸,劣迹斑斑,六十岁了还强抢民女,惹得民众暴动,一把火烧了他的豪宅。
    人品与成就的关系到底如何?虽然孟老夫子早说过知人论世,但我是一直表示怀疑的。人品好叫做有德,成就大叫做有才,德才皆备当然好,但那是一种理想状态,德才不匹配才应该是常态。宋之问的诗自是好的,但他那人品却不咋的,不说因诗这节,其趋炎附势,行贿受贿,攻讦告密当属确凿无疑。晚近的如郑孝胥,其诗和书法乃是近代一大家,但他赴日筹划溥仪复辟,起草伪满洲国国歌和建国宣言,担任该国国务总理兼陆军大臣、文教部总长,笃定的大汉奸。
    从小的教育容易先入为主,我们一旦接受下来就会终身不渝,而这些教导往往是有问题的。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历史,历史的真相扑朔难明,这就有了很大的活动空间,以致于谁都可以凭借自己的知解架构历史,谁都以为自己知道历史的真相。争论在所难免,结果是历史成了一团迷雾,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还有一种节俭的倾向,是人就有节约成本的要求,他会把复杂的事物尽量简单化,以减轻自己头脑的负担。例如政治人物,本就是根据现实利益与需要行事的,分什么善恶好坏?又不是善男信女,释迦耶稣,还是回归政治本体为好。但是奇怪的是,对于他们,虽然八竿子打不着,我们仍然会怀着强烈的爱憎,常为之争得面红耳赤,不亦乐乎。
    以前读陆游的《钗头凤》《沈园》等,曾为他那一份忠贞的爱情而感动,后来读书,发现不是这样。此人见一个爱一个,不仅多次纳妾,还始乱终弃,为这事他还被朝臣弹劾过。这就具有颠覆性,当时很不适应。后来知道,这不怪陆游怪自己,是自己太简单化了。人是多么复杂的一个事物,人是目的性最强而行为最难预测的动物,哪能黑白分明,一清二楚?执两用中,理解了还要做到,看人不能老是处于两个极端:不好就坏。人的品性哪能那么简单?人的心迹多么隐晦曲折,哪是一眼可以穿透的?是自己头脑简单把他看得简单了。世上不止有好人坏人,多数人都位于好人坏人之间,这叫幂律分布,这才是真实的世界。
    德、才、成就匹配的少,不匹配的多,它们本不是一种线性关系,有德无才,有才无德,有名无实,有实无名,以此类推,这样想也就释然了。对我们来说不在其好坏而在其成就,他虽然是好人,但尽干蠢事,不值得效法,他虽然是坏人,但才力卓越,做出了成就,值得我们学习。总不能因为牛顿品行不好就不学牛顿定律吧?品行不好是他个人的事,牛顿定律可是全人类的财富,不学是你的损失,至少你拿不到毕业证。
    “孔雀虽有毒,不能掩文章。”河豚虽有毒,但河豚肉却很鲜美。

    2018-02-26 09:50
    [跟评] 17楼
  • 很多人都把人等于诗,混淆作者本人与诗的界限,把作者本人的生平事迹等同于诗艺,然后根据自己的站队来评头论足。照此逻辑,好人写的诗一定是好诗,坏人写的诗一定是劣诗,好人写的字一定是好字,坏人写的字一定是歪字,实在好玩!

    2018-02-26 09:47
    [跟评] 16楼
  • 汪诗前两句摆姿势表示我很酷,后两句喊口号表示不怕死。感性,看此诗感觉是一个演员,青春靓丽,但是在屏幕那头。
    夏诗第一句表示不怕死,第二句表示为什么不怕死,后两句进一步表示你能杀死我这个人但杀不死我从事的事业。逻辑性很强,理性。看此诗,感觉是看涨潮,缓慢而坚定,无法阻挡。
    所以细品还是夏诗强。

    2018-02-26 08:23



后记


1943年,作为伪国民政府的首脑,汉奸汪精卫到长春去庆祝日本扶持的伪“满洲国”成立十周年,并与“康德皇帝”溥仪进行会面。当然,这是日本人导演的一出丑剧,让两个著名的傀儡凑在一起。

汪精卫虽然是汉奸,却也有一肚子小心思。这两个傀儡为了会见的礼仪,再三交涉,争论不休:溥仪自居为“皇帝”,坚持汪以旧制礼仪来见,汪精卫想:那不成奴才朝拜主子了吗?不行,于是坚持一定要以“两国元首”礼仪相见。最后在日本人的斡旋下,双方商定采用含混的西礼,由汪精卫入宫和溥仪互相握手,互相致意。

但是汪精卫入宫就是求见,因此被摆了一道。当他走进伪满洲国皇宫,商定好的场景变了:溥仪高高立于上方,让汪精卫等人站在下方等候觐见,站立好后,边上侍卫官突然高呼“一鞠躬”。

事已至此,汪精卫猝不及防,勉强连番行大礼,三鞠躬毕而溥仪站立不答。礼毕,溥仪始与握手。可以想象,汪精卫当时恨不能钻进地缝里去。

回到寓所,汪精卫嚎啕大哭不已 ——历史就是这般吊诡,当年汪精卫借暗杀溥仪的父亲载沣搏出名,“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如今他的奴才头颅不得卑微地对着载沣的儿子行叩见皇上之礼。卑贱如此,也只有躲回寓所哀嚎痛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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