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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雾凇冰雪诗词》征稿之四·吉林雾凇 [七律]      文/【春泉】   
《吉林雾凇冰雪诗词》征稿启事
由吉林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主办,《江城晚报》社承办,市第九中学校、市诗词学会协办的吉林雾凇冰雪诗词征集评选活动于今日正式启动。大赛设一、二、三等奖,欢迎广大诗词爱好者踊跃投稿。


吉林雾凇是中国四大自然奇观之一,是吉林市重要的旅游文化品牌。为弘扬地域文化,歌颂美好江城,宣传推介雾凇冰雪资源,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吉林雾凇冰雪诗词征集评选活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此次活动由中共吉林市委宣传部、吉林市旅游局主办,江城晚报社承办,吉林市第九中学校、吉林市诗词学会协办。


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歌咏吉林雾凇冰雪为主题,旨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打造雾凇名都,宣传推介魅力江城,提升吉林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活动步骤:
一、征集评选:即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开展征集活动;2015年3月,组织专家采用隐去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方式进行评选。
二、刊登发表:征集作品择优在《中华诗词论坛》《长白山诗词》《江城晚报》及《江城晚报网站》等媒体刊登、发表。
三、颁奖表彰:2015年4月初举行颁奖仪式。
征集作品要求:
一、作品体裁:旧体诗(诗、词、曲、赋)和新诗。
二、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紧紧围绕“吉林雾凇冰雪”主题。旧体诗中的古体诗字数不限;近体诗须符合格律,新旧韵不限,但一首诗里不能混用,新韵须注明。
三、格式要求:稿件以作者姓名、小2寸电子版照片、个人简介、应征作品为序,正文后标明诗词注释、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作品要用标准简化字,尽量避免生僻字。
四、投稿要求:每人限投稿一次,稿件为未公开发表及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诗作,新、旧体诗不能兼投,不能重复投稿,投稿须注明“吉林雾凇冰雪诗词应征作品”字样及作者姓名,杜绝抄袭或化名多投,文责自负。旧体诗每人限5首以内,赋不超过1篇,限1000字以内;新诗每人限2首以内,每首不超过30行。
奖项设置及奖励方式:
一、奖项设置:本次活动将邀请专家评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旧体诗和新诗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和优秀奖50名。
二、奖励方式:举办颁奖仪式,为获奖者和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及证书。其中,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优秀奖奖品为《吉林雾凇冰雪诗词》作品集一份,并为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
吉林雾凇冰雪诗词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版权,可复制、翻译、发行、汇编或演出。
征集方式:
请以电子稿形式投入指定邮箱:2633519233@qq.com,标明“雾凇冰雪诗词征集作品”字样。
咨询电话:13596355242

中共吉林市委宣传部、吉林市旅游局
《江城晚报》社、吉林市诗词学会、吉林市第九中学校
2014年12月5日


【七律】吉林雾凇
雪漫松江雾笼堤,冰晶闪烁映霞霓。
云横大野堪留步,鸟绕华枝不忍栖。
玉色频招游客叹,素颜已使路人迷。
遥观满树琼花灿,绮梦幽怀醉柳溪。

本文发表于 2015-01-30 16:11:20 ,被阅读过 130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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