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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薯(新韵) [律诗]      文/【李青林】   
红薯原产南美洲,西班牙人携至菲律宾等国栽种。在吕宋(即菲律宾)做生意的福建长乐人陈振龙同其子陈经纶,“取薯藤绞入汲水绳中”,并在绳面涂抹污泥,于明万历二十一年,即1593年初夏,巧妙躲过殖民者关卡的检查,“始得渡海”。航行七天,于农历五月下旬回到福建厦门。引薯之事,明人徐光启《农政全书》、谈迁《枣林杂俎》等均有论及。“一亩数十石,胜种谷二十倍”。十七世纪初,江南水患严重,五谷不收,饥民流离。彼时,徐光启因父丧正居住上海家中,他得知福建等地种植的番薯,是救荒好物,便自福建引种到上海,随之向江苏传播,收成颇佳。陈振龙五世孙陈川桂,康熙初年把番薯引种到浙江,他的儿子陈世元带着几位晚辈远赴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广泛宣传,劝种番薯。皇上“敕直省广劝栽植”。

红薯(新韵)


北美栽培携吕宋,

陈公岛引种乡邻。

相宜脊沃灾荒度,

敕令山川比户耘。

凝聚地宫精秀气,

养生腹脏寿心身。

漫延绿色青尘世,

摇曳芯花乱郁纷。


本文发表于 2020-01-21 08:57:10 ,被阅读过 72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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