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想·美丽丽水”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丽水市地处浙江省西南山区,这里山清水秀,生态环境优越,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市现有9处4A级国家风景名胜景区,6处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11处国家、省级森林公园,有着“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的美誉;这里历史悠久,民风淳朴,物产丰富,龙泉宝剑、龙泉青瓷、青田石雕,被誉为“丽水三宝”;这里文化积淀深厚,谢灵运、李白、秦观、陆游、王十朋、刘基、汤显祖、范成大、郭沫若等古今历代著名诗人都在此留下了许多脍灸人口的诗篇;这里还是革命老区,粟裕、刘英等革命前辈在此开辟了红色革命根据地,浴血奋斗,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勇事迹。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这里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为了进一步展示丽水的山水风光、人文底蕴及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亮点和特色,特举办“中国梦想·美丽丽水”全国中华诗词大赛。大赛由中华诗词学会、丽水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丽水市诗词楹联学会承办。现向国内外广大诗友征稿,相关事宜如下:
一、征稿主题和要求
1、征稿主题“中国梦想·美丽丽水”,作品要求展示丽水的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力求思想性、艺术性、可读性相统一。
2、每人限投1---3首(阕)传统诗词,作品要求合乎格律,诗用平水韵或新韵,平水韵和新韵不能混用(新韵要注明);词用词林正韵或新韵,两者不能混用(新韵要注明)。
3、来稿要求最新原创作品且没有参加过其他评奖,严禁抄袭。
4、来稿请注明参赛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通讯电话、电子邮箱等有关信息。向组委会发送可用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二种方式。纸质邮寄方式请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不著任何个人信息。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主办方对获奖、入围作品享有版权,以后用于结集、刻石或其它宣传活动不再付酬。
二、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 奖金20000元;
一等奖2名 奖金各10000元;
二等奖5名 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15名 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50名 奖金各500元;
入围作品若干 赠入围作品汇编一本。
三、评奖方式
由中华诗词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奖。
四、征稿时间
2014年8月5日—2014年11月31日(纸质稿件以发出当地邮戳为准,电子稿以发送时间为准)。
五、投稿方式
纸质稿件请寄:浙江省丽水市花园路1号,丽水市行政中心1223室,周加祥同志收(邮编323000);请在信封一角注明:全国诗词大赛稿件。
电子稿件请发送:zhscds0578@163.com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处注明:全国诗词大赛
六、其它事项
了解丽水详细情况,请登陆“丽水在线”。
(网址:http://www.lsol.com.cn )
中华诗词学会 丽水市人民政府
“中国梦想·美丽丽水”全国诗词大赛组委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
云水间
回乡偶叔
逍遥生
北窗云
耕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