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诗赋网《版主守则》
一、本站管理人员,应表率地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论坛规章,认真负责、热诚服务、宽以待人、严于律己,积极营造团结和谐、文风鼎盛的网站氛围。极力维护本站形象。对本人言行负责。
二、本站各栏目版主,必须态度端正,杜绝虚荣心。必须保证一定的在线率和回帖率。无特殊情况每位版主日均在线不得少于2小时。对诗友发表于本版之作品,详读阅读,回答能力所及之问题,不得有草草跳过,沧海遗珠之行为,应该认真筛查,保证做到精品不遗漏,及时推荐。评论时不得空话套话,或者人云亦云。
三、版主的职责还在于能够了解网友,善于与网友交流、沟通。网站版主除积极参与创作外,应尊老扶新,应善待诗友,积极认真回复诗友作品, 珍视作品,尊重作者劳心劳力之贡献,不得发表恶意评论,不得对诗友进行歧视、侮辱和人身攻击。特别是新进入的诗友,要予以鼓励和口头嘉勉,严禁轻视、欺压新人。精确点评,真诚、耐心地与诗友进行交流、切磋,同时版主之间必须相互尊重、互相帮助。
四、各栏目版主负责对发表于本版的有争议的帖子,应尽量保持中立,不参与,不攻击。极个别情况向站长汇报,另行定夺。允许异见是一个网站应有的态度,我们不仅要建设一个和谐的网站,更应建设一个包容的网站。
五、涉及网站的重大事项制订、决断,首版召聚时,每位版主均应积极为版块出谋划策、参与讨论决定。个别版主在规定时限内不发表意见,视为默认或弃权。但对出台之规定,应无条件服从。
六、光明磊落,与其他版主维持良好关系,不得有勾心斗角,互挖隐私之行为。放下身段,不耍老爷作风,为版友搭起友谊的桥梁。对争议不休之话题设法排解,不得有党同伐异,制造舆论之行为。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留言板、QQ等管道交流沟通,不得将分歧、矛盾公开化、扩大化。否则,首版有权直接上报网站管理层予以处置。
七、版主若因故不能上线3天以上者,应向首版或发帖请假。三天以内不能上版,应在管理群中说明情况,使本版版主均周知。遇特殊情况,事后应向首版予以详细说明。
八、版主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履职者,可提出辞职。不称职、持续半个月不上线、不回帖且未作任何说明、未履行请假制度或只回复自己主题帖的版主,相当于自动离职,网站有一个自动设置,逾期不履职者程序自动取消其版主资格。
九、各位版主及其首版的作品只能由首版推荐,并且要间隔一段时间,以免给人造成推荐园地成了管理者自娱自乐的地方。尽量把这些机会留给普通诗友。某一个人的作品一个月内尽量不要重复挂出,重复的可以顺延。后台讨论意见版主要保守秘密,不要外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十、请各位版主以及嘉宾顾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发展一些诗词楹联爱好者来本站交流,在积极参与本站管理的同时,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本站举办的各项活动;主动响应配合本站推出的各项有利措施!希望大家齐心协力、互敬互学、活跃版块,共同携手打造出网站一流的精神文明家园!
【附】:
推荐标准及操作:
(1)作者本人原创、作品格律精准、思想性、艺术性均具有较高水平。符合本版及论坛发帖规范。
(2)具体标准
a、题材新颖,主旨明确,寓意深远,见解独到,表述精湛。
b、想象奇特,构思精妙,内容健康,思想活跃,风格独特,手法灵活。
c、遣句自然,语浅意深、精练,行笔流畅,文采优美,逻辑周密。
d、意境深邃,韵味浓郁,声情并茂,风韵隽永;
e、章法自然,意脉连贯,层次分明,格律严谨。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属《中华诗赋》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