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优秀中华诗词征集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承办、协办、支持单位
1、主办单位
孙中山基金会 中华诗词学会 中山市公共外交协会
2、协办单位
广东省海外交流协会 广东中华诗词学会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孙中山故居纪念馆
中山市孙中山研究会 中山市作家协会 中山市诗词楹联学会 中山市诗歌学会。
3、承办单位
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4、媒体支持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华语环球广播中心
(二)总顾问、顾问、总策划
1、总顾问
叶选平 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孙中山基金会荣誉会长
2、总策划
汤炳权 广东省原常务副省长、孙中山基金会会长
丘树宏 广东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山市政协主席
3、顾问
欧 初 广州市委原书记、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名誉会长
张汉青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岭南诗社社长
肖耀堂 广东省政协原副主席、广东中华诗词学会会长
曾汉民 中山大学原校长盛永华 文化部文物研究所原教授、孙宋研究专家。
孙必胜 孙中山基金会顾问
孙必达 孙中山基金会顾问
(三)组委会
主 任:
李文朝 中国人民解放军电视宣传中心原主任、中华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
执行主任:吕伟雄 孙中山基金会副理事长
副主任:
刘传沛 中山市公共外交协会常务副会长陆国良 孙中山基金会副理事长
杨 海 孙中山研究会会长
苏伟强 孙中山基金会副秘书长
刘庆霖 中华诗词学会代秘书长
杨文才 孙中山基金会顾问、中华诗词学会理事
祝晓林 中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成 员:郑万里 冯福禄 邓仲锦 李国新 冯子源
(四)评委会
主 任:
郑欣淼 文化部原副部长、中华诗词学会会长
副主任:
林从龙(中华诗词学会顾问、中华诗词文化研究所所长)
古求能(中华诗词学会常务理事、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
杨文才(中华诗词学会理事)
评 委:
欧阳鹤(中华诗词学会顾问)
周笃文(中华诗词学会顾问)
林家有(中山大学教授)
张海鸥(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教授)
熊东遨(中华诗词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
张 驰(中华诗词学会理事、中华诗词网站站长)
邓仲锦(中山诗词楹联学会会长)
(五)组委会办公室
1、办公室
主 任:祝晓林
专责副主任:李国新
副主任:
郑万里 冯福禄 邓仲锦 冯子源
成 员:
刘建芳 郭昉凌 陈志坚 王晓波 高 松 龙 威
徐向东 刘秀平 郑智一 刘洪希 梁志萍 言咏娟
2、征稿组
组 长:高 松 副组长:王晓波 徐向东 龙 威
成 员:刘洪希 梁志萍 严颖娟
3、评选组
组 长:邓仲锦
副组长:陈孝宗
成 员:杨官汉、刘居上、吴锦昌 李国新等
4、宣传组
组 长:李国新 副组长:陈志坚
成 员: 刘秀平 郑智一 刘海天
5、后勤组
组 长: 冯子源
副组长:刘海天
成 员:谭玉君 刘巧华 林纯 郝玉超
二、征稿及要求
1、以纪念、歌颂、缅怀孙中山先生为创作题材。
2、面向全球中华传统诗词爱好者征集。
3、体裁限格律诗词。新韵、旧韵不限,但不能混用。用新韵者请注明“新韵”。
4、每位作者限送三首作品。多送只选前三首。谢绝重复投送,谢绝网上和电话改稿,谢绝邮寄作品。
5、作品需原创。已获各类奖项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但欢迎惠邮同类获奖题材作品(请注明何时何地何主办单位何奖项),供本次活动诗集或纪念册遴选。
6、应征作品只限电子版。请发送到以下征集专用邮箱:zsscds@126.com 。请注明“诗词征集”字样,署实名,同时注明回复详细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并附本人身份证号码。
7、投送即表示:授权组委会对该作品具有结集、出版、点评、呈现为书法作品、刻碑等权利。
8、征集活动公开、公正,接受监督。若出现版权纠纷,作者负责。被举报并核实的抄袭作品,取消参选资格,追回所获版权费,媒体公布,公开谴责。
9、截稿时间:2016年9月9日。
10、若有疑问,请发送邮件到 zsscds@126.com。
三、奖品与奖励
1、一类两名。各支付版权费人民币两万元。
2、二类四名。各支付版权费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3、三类二十二名。各支付版权费人民币六千元。
4、四类五十名。各支付版权费人民币两千元。
5、优秀类七十名。各支付版权费人民币五百元。
6、所有获本活动版权费者,都将获荣誉证书一本。
7、所获本活动版权费者,将得到《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优秀中华诗词征集活动作品集》一册。
8、活动结束,将举行颁奖典礼,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版权费者参加,负责报销往返旅费。
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
优秀中华诗词征集活动”组委会
由《中华诗赋网》协助宣传。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