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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诗词学会十四五时期诗词发展规划
发布于2021-10-10 11:47 点击:2673 作者:中华诗词学会
[诗界重磅] “十四五”时期中华诗词发展规划


目  录

指导思想


主要目标


重点工程


第一项 诗词精品创作工程

第二项 诗词评论与研究工程

第三项 诗教质量提升工程

第四项 诗词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第五项 诗词出版与传播工程

第六项 诗词组织建设工程

第七项 诗词工作联动工程

第八项 学会领导成员和会员学习提高工程

第九项 诗词网站联动共享工程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重点任务。中华诗词学会作为全国性的诗词文化社会组织,肩负“团结、引领全体会员和广大诗词爱好者”弘扬传统、普及经典、创新发展的重任,因此,组织制定“十四五”时期中华诗词发展规划,明确主攻方向和工作重点,制定相应措施,对于加强中华诗词学会自身建设、组织动员全体会员和广大诗词爱好者高质量地创作和普及诗词、指导单位会员开展诗词工作、并为其他相关单位和组织开展诗词活动提供参考,更好发挥中华诗词在建设文化强国中的作用,很有必要。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向,自觉把诗词文化建设融入国家文化战略,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精神需求、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繁荣发展中华诗词,大力推动中华诗词的普及与应用,大力推动中华诗词的创作与评论,秉持诗词与时代同行的理念,用优秀的诗词作品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增光添彩。

二、主要目标

(一)开创诗词工作服务国家大局的新境界。强化和拓展诗词的社会功能,为国家发展全局凝心聚力、激发正能量。大力讴歌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重要活动、建设成就、时代楷模,等等。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造诗词事业满足人民需求的新气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诗词创作导向,把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作为诗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作为诗词表现的主体,把人民作为诗词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加强诗教工作,大力普及和推广诗词,让诗词走进生活、深入百姓,充分发挥诗词在美化生活、涵养人生、凝聚力量等方面的作用。

(三)构建诗词创作紧贴时代发展的新局面。笔墨当随时代。我们正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体会员和广大诗词爱好者要热情拥抱时代,密切关注时代,用心倾听时代呼声。诗词创作要切准时代脉搏、紧跟时代步伐、反映时代要求、记录时代生活,努力让诗词展示时代风貌,引领时代风气,成为时代前进的号角。

(四)营造风清气正的诗词创作发展新环境。全体会员和广大诗词爱好者要相互学习、相互尊重,谦虚谨慎、善于听取不同意见,杜绝“文人相轻”现象;发扬团结友爱,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的精神,杜绝闹分裂、拉山头、搞“小圈子”现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创作诗词精品,杜绝低俗、庸俗、恶俗的作品,杜绝抄袭、模仿、拼凑而成的作品。

(五)形成诗词人才队伍新结构。发展诗词事业,关键在人。要大力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特别是要在青少年中大力培养诗词人才,逐步改善诗词人才队伍年龄构成偏高、诗词组织领导成员年龄偏大的状况。积极探索诗词人才培养新途径,发现诗词人才培养新规律,总结诗词人才培养新经验,建立诗词人才脱颖而出的新机制。努力提高诗词人才队伍综合素质,适应新时代诗词发展对人才队伍的客观需求。

三、重点工程

 “十四五”时期,实现诗词工作的上述主要目标,需要重点实施“九大工程”,即诗词精品创作工程、诗词评论与研究工程、诗教质量提升工程、诗词人才队伍建设工程、诗词出版与传播工程、诗词组织建设工程、诗词工作联动工程、学会领导成员和会员学习提高工程、诗词网站联动共享工程。

第一项

诗词精品创作工程

精品力作,是中华诗词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是中华诗词从“高原”迈向“高峰”的必然要求。要把精品力作作为中华诗词创作的不懈追求,作为“十四五”时期中华诗词发展规划的一号工程。

(一)明确诗词精品力作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包括诗词在内的优秀文艺作品提出了明确标准。根据这些标准,诗词精品力作,是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优秀诗词作品,是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优秀诗词作品,是能够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情操的优秀诗词作品,是有正能量、有感染力,传得开、留得下,为人民群众所喜爱的优秀作品,是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优秀诗词作品。

(二)加强精品力作创作。全体会员和广大诗词爱好者要牢固树立创作是中心任务,作品是立身之本的理念,把创作精品力作当作自己的神圣使命和责任担当。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不断增强自己的脚力、眼力、脑力、笔力,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努力创作出更多优秀作品。

(三)激发诗词创作活力。各单位会员要把组织诗词精品创作作为中心工作,依托诗词大赛、诗词采风创作和主题征稿、雅集等活动,丰富创作题材、鼓舞创作热情,提供创作契机,促进精品创作。积极推动重大题材的诗词创作活动,努力形成整体构思、分章创作、系统集成的诗词长篇精品。鼓励和支持全体会员和广大诗词爱好者以十年磨一剑的毅力创作诗词精品。

(四)规范诗词评审工作。要建立科学的评审指标体系,规范评审工作。要制定评审标准、公开评审流程。2021年底前,陆续制定《全国诗词大赛评审标准和细则》《全国诗词大赛评审人员守则》等相关规范,确保诗词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五)办好中华诗人节,创办“中华诗词创作大会”。充分发挥中华诗人节(每年端午节)在团结、动员、激励诗人词家发展中华诗词事业的积极作用。各单位会员要以创作诗词、吟诵诗词、集中表彰优秀诗人词家、优秀诗词组织、优秀诗词报刊(含微刊)、诗词精品力作等形式过好中华诗人节。争取和省级以上电视台联合举办“中华诗词创作大会”、吟诵大会、诗歌晚会等各种形式的诗词活动。融合传统和新兴传播方式,全面展示诗词精品力作及其文化魅力。

(六)建立精品创作奖励机制。推动各地建立精品创作奖励机制。按每年在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文学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数量和质量给予相应奖励。对在省市和国家级诗词大赛中获奖的作者,要按获奖等级给予相应奖励。奖励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争取在本地报刊、广播电视及自媒体对获奖者及其获奖作品予以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学会每年出版会员诗词精品集。提倡使用《中华通韵》创作诗词。

第二项

诗词评论与研究工程

诗词理论研究要着眼于基础性、系统性和长远性,着力学科建设、注重研究方法、创新诗词理论,积极开展诗词评论,指导诗词创作。

(一)发挥专业研究机构的引领作用。高等院校和专门研究机构力量雄厚、成果丰硕,是诗词评论与研究的主力军。要重视学习、推广和运用他们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使诗词评论与研究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二)加强学会与专业研究机构的合作。中华诗词学会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大学、中国地质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中华诗词学院)等高校的研究合作,要在具体项目上落细落实。各地诗词学会要和本地高等院校建立起经常性的交流合作关系。中华诗词学会要进一步深化与中华诗词研究院、《诗刊》社、国家图书馆、湖北省荆门聂绀弩诗词研究基金会、北京诗词学会等诗词组织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中华诗词创作专业委员会、评论与研究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三)高质量办好与宣传文旅等部门联合举办的研讨会。各单位会员要主动争取当地宣传、文旅等部门的支持,开展当地诗词历史名人与名著、诗词创作流派与影响、现当代诗词作家与作品,边塞诗、田园诗、山水诗等专题学术研讨会。中华诗词学会要继续办好每年一届的学术研讨会,每两年一届的中华诗词学术论坛暨“聂绀弩杯”年度诗坛人物发布。组织好华夏诗词奖、沈鹏杯全国诗书画作品征集等诗词创作活动。

(四)推动当代诗词研究成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中华诗词学会要尽早建立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等部门的联系,各单位会员要尽早建立与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与教育部门的联系,推动当代诗词研究进入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

(五)加快当代诗词“入史”进程。邀请当代文学史研究界权威专家,召开当代诗词“入史”工作座谈会,认真讨论《当代文学史》增写当代诗词内容的有关问题,统一认识、付诸行动。中华诗词学会、《诗刊》社、上海大学中华诗词创作研究院、湖北省荆门聂绀弩诗词研究基金会等相关单位联合做好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持续出版《当代诗坛百家文库》等图书,夯实“入史”的文献基础。

(六)加强诗词评论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补足诗词评论工作短板。诗词评论要把好方向,发扬批评精神,褒优贬劣、激浊扬清。褒贬都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秉持善意,努力做到褒而不媚,贬而不伤,发挥好诗词评论在指导创作、鼓励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等方面的作用。

第三项

诗教质量提升工程

诗教是中华诗词经典的普及活动。开展国民诗教、社会诗教、校园诗教,建设“诗词之乡”“诗教示范单位”,是诗教普及活动的有效方式。要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诗教活动,提高诗教质量。

(一)广泛开展诗词“六进”活动。推动诗词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景区,努力在更大范围激发群众学诗词、爱诗词、写诗词的热情。质量是诗教活动的生命线;要深化诗教认识,总结诗教经验,出台诗教措施,改进诗教方法,提高诗教质量,推进诗教健康有序发展。

(二)提高“诗词之乡”“诗教示范单位”建设质量。申报“诗词之乡”(村、镇、县、市、州)、“诗教示范单位”(学校、单位)的,应是本地区、本行业诗词创作的引领者、示范者。每年由中华诗词学会验收认定的“诗词之乡”数量控制在30个以内,其中地级市(地区、州、盟)1—2个,县(市、区、旗)不超过10个;“诗教示范单位”控制在120个以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诗词学会认定的“诗词之乡”“诗教示范单位”也要提高标准,管控数量。

(三)促进各地“诗词之乡”建设协调发展。重点扶持诗教开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争取这些省市区1—2年内推出一个以上“诗词之乡”或“诗教示范单位”,促进这些地区的诗教活动。地市级所属县级“诗词之乡”已达20%的区县,要严格控制规模增长,不再批准“满堂红”地级市“诗词之市”。

(四)拓展诗教工作思路。把诗教工作与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建设以“红色”为基色的“诗词之乡”“诗教示范单位”。把诗教工作与教育改革尤其是与教育部发布的新课本教学结合起来,推出学校实用诗词读本,开展诗词吟诵、歌唱、表演等活动,诗词教学建议结合中华通韵进行。着力提高教师特别是语文教师的诗词鉴赏能力、创作能力和教学能力。把诗教工作与文化旅游建设结合起来,提升旅游文化品味。

(五)建立“诗词之乡”退出机制。已被认定为“诗词之乡”的地方,要巩固、用好、提升品牌。由中华诗词学会批准的地级市(地区、州、盟)、县(市、区、旗)“诗词之乡”,每年要向中华诗词学会书面报告品牌的巩固、利用和提升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诗词学会每年要对下级市(地区、州、盟)、县(市、区、旗)诗词之乡进行督查检查,中华诗词学会会同当地诗词学会进行抽查。对工作乏力、退步明显的要予以摘牌。

(六)召开“全国诗教工作会议”。会议召开次数根据需要而定。必要时召开“建设诗词之乡工作现场会”,以树立样板、总结经验、交流工作,推动诗教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诗词学会推动诗教工作的方式自定。

第四项

诗词精品创作工程

诗词人才建设工程是中华诗词事业的培根固本工程。要发现和大力培养诗词事业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人才,发现和大力培养创作人才、评论人才、教学人才、网络人才、组织活动人才,形成结构合理的诗词人才体系,为中华诗词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建立百人导师队伍。中华诗词学会会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诗词学会,共同选拔百名诗品好、人品好,具有较高诗词创作能力或诗词理论水平,在诗词界具有较高威望和广泛影响的诗词创作、评论、教学人才,组成中华诗词导师团。中华诗词学会每年开设两期诗词函授班,一期高级面授研修班,一期十大导师创作班和十大导师理论班。

(二)建立县以上讲师队伍。建立县以上诗词讲师队伍,储备诗词教育教师人才。县和地级市的诗词讲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诗词学会发给《xxx省(自治区、直辖市)诗词学会讲师聘书》;省(自治区、直辖市)诗词学会和副省级城市的诗词讲师,由中华诗词学会发给《中华诗词学会讲师聘书》。此聘书可作为参加相应地区诗词讲学活动的资格证书,优先参加中华诗词学会设立在各地的诗词创作研究基地的相关活动,并享受优惠待遇。

(三)建立千人优秀人才队伍。面向社会,采取推荐、自荐、寻访等形式,遴选出在诗词创作、评论、教学、组织活动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的诗词人才,组成中华诗词骨干队伍。中华诗词学会将为入选人员颁发《中华诗词优秀人才聘书》。持证者享有优先参加网络教学、各种培训班、学术研讨会、笔会、采风活动的待遇。

(四)大力培养青少年人才。抓住中小学语文教材增加诗词内容的机遇,在中小学中培养和发现诗词创作人才。积极推动将诗词创作纳入中小学语文课程,积极推动诗词创作成为高校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本科生选修课、研究生必修课。发挥好中华诗词学会青年诗词工作委员会、高校诗词工作委员会作用,在高校中培养和发现青年诗词创作人才。中华诗词学会的“青春诗会”要进一步提升教学水平,提高培养质量。《中华诗词》杂志要关注青少年的诗词作品。对残疾人中涌现出来的诗词人才,要倍加爱护、格外关照,中华诗词学会残疾人诗词工作委员会要持续激励和帮助他们。

(五)建立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县以上诗词学会都开展本地的诗词培训活动。网络培训、集中培训、函授培训等多种形式组合起来,把各地学会力量、院校力量、社会力量等组织起来,建立健全培养诗词人才的社会网络。

(六)建立辐射社会的教育模式。立足中华诗词学会的人才优势,探索辐射社会的诗词教育模式。进一步深化与国家图书馆讲学合作,每年推出专题讲座和“围炉诗话”等固定讲座。深入推进与全国政协、国家教育部的合作,探讨诗词教育传播的有效路径。依托北京高校创办中华诗词学院,用好上海大学中华诗词创作研究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中华诗词学院,设立固定的诗词培训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诗词学会应探讨在省会(首府)所在地的图书馆、高校等机构,开设诗词讲堂。

第五项

诗词出版与传播工程

 诗词作品的出版与传播,是诗词发展自身、服务社会的重要工作,必须加大力度,进一步做好。

(一)强化精品意识,提高刊物质量。诗词刊物要通过集体培训和自我学习提高编辑业务水平,严格编辑流程,创新编辑思路,减少编辑错误,提高质量和水平。《中华诗词》杂志要秉持拥抱时代、情系人民、知古倡今、求正容变的办刊方针,积极联系海内外诗词名家,悉心培育扶植青年诗人和基层作者,同时在提升质量、力推精品等方面继续努力,始终成为全国最有影响、最受欢迎的诗词专业刊物。《中华诗词》杂志坚持办好一年一度的“青春诗会”和“金秋笔会”。做好“刘征青年诗人奖”等奖项的评选工作。

(二)实现诗词传播的多样性。要用好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视频等网络媒体传播诗词作品,办好各学会自己的品牌媒体。各类媒体都要坚持政治导向和艺术导向相统一,向读者奉献有高度、有深度、能动人、具美感的诗词作品。杜绝传播政治倾向有问题、艺术品位不高的作品。在选题、编辑、制作等环节,都要精益求精。

(三)推动诗词书籍出版工作。各单位会员可根据自身条件,遴选优秀诗词作品结集出版,也可筹集资金,有计划地推出个人诗词专集系列,展示本地优秀诗人的创作风貌和整体形象。深圳长青诗社有可供参考的经验。中华诗词学会计划在2025年编辑出版《“十四五”期间中华诗词精品选》《“十四五”期间中华诗词论文选》。有条件的单位会员也应有所计划,汇集会员优秀创作成果和专家学者优秀研究成果。

(四)发掘整理并出版诗词历史遗产。中华诗词学会牵头组织“中华诗词历史遗产整理出版工程”,推动各地系统地发掘、整理和出版古代诗词作品和诗论。这项工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诗词学会负责实施,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推动纳入本地文化建设规划,争取财政支持。这一工程,山东省诗词学会已经启动,有经验可供借鉴。对于整理和出版近现代本地著名诗人的诗词和诗论作品,也可参照这一思路。

第六项

诗词组织建设工程

诗词组织是诗词创作活动、普及活动、诗教工作等诗词活动的组织者。坚强有力的诗词组织是诗词繁荣发展的组织保障。因此,要大力加强各级诗词组织建设。

(一)建立健全诗词组织体系。加快完善中华诗词学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诗词学会的关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冠名的诗词学会,且经民政部门批准、有明确主管单位、年检合格,是中华诗词学会的单位会员,依照《中华诗词学会章程》的规定完善组织关系、建立工作机制。各单位会员要推动尚未成立诗词组织的地级市(地区、州、盟)建立诗词学会,力争在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旗)成立诗词学会。副省级城市诗词学会要处理好与本省诗词学会的关系,接受本省诗词学会的工作指导和工作协调。

(二)把政治建设摆在组织建设首位。中华诗词学会及其单位会员,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组织,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自觉做到“两讲两树”,即“讲政治、讲团结,树正气、树形象”。

(三)以党建引领学会组织建设。各单位会员要按照国家社团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以党建引领学会组织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确保中华诗词学会及其单位会员的领导班子成员政治可靠、思想进步、作风优良、德艺双馨。制定从业道德公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诗词为人民服务的创作导向,做到有信念、有觉悟、有担当、有业绩、有贡献。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自觉肩负培根铸魂、凝心聚力的历史使命。

(五)强化法制观念,完善学会制度建设。学会各项活动,都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制度要求。学会内部要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管事、管人、管学会。各单位会员要按照程序规范、流程简便、质效相益、责权分明的要求,对现有制度加以梳理,查漏补缺,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换届选举和离任离岗制度,按时进行学会换届工作。完善员工聘用制度、工作考核和测评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值班坐班制度、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等。

第七项

诗词工作联动工程

推动中华诗词的繁荣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依靠中华诗词学会及其单位会员协调各方、主动作为,依靠各地党政领导和主管部门主责主抓、大力推动,依靠热爱中华诗词的社会机构和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倾情奉献,依靠全体会员和广大诗词爱好者主动担当、发奋努力。

(一)构建中华诗词事业“整体联动、系统推进”的新发展格局。鼓励基础雄厚地区优先发展,带动基础薄弱地区加快发展。加强单位会员之间的协作与交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会员牵头,建立以推动诗词事业发展为目的的诗词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全国诗词学会会长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会长会议,以交流工作、推广经验、促进合作,实现全国诗词的协调联动发展。

(二)建立学会与相关单位诗词工作协调机制。诗词学会要主动作为,争取领导支持。建立学会和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主动请示汇报工作,争取把诗词工作纳入当地宣传文化工作议程。建立学会与书画、朗诵、演艺等社会组织的协作机制,借力扩大诗词工作力量。主动参与当地文化建设。组织冬奥会专题诗词创作,参与浙江诗路文化带建设,声援抗疫、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等重大战役,配合当地“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城”工作。

(三)通过专业委员会组织动员全社会参与诗词工作。本着千方百计调动千军万马、激发千家万户投身诗词事业的工作思路,中华诗词学会计划成立20余个专业委员会。每个专业委员会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托一个有条件的单位或组织,成熟一个成立一个,在中华诗词学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每年召开1—2次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交流、研究、安排工作。

(四)通力合作启动中华诗词“申遗”工作。2022年启动中华诗词“申遗”工作。中华诗词学会组织成立申遗专家组,按要求和标准做好“申遗”各项工作,启动“申遗”程序。通过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各地诗词学会同心协力配合,使中华诗词这一传统文化瑰宝早日“申遗”成功。

第八项

学会领导成员和会员学习提高工程

加强对学会领导成员的思想教育和学习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用好新兴媒体,拓展学习交流渠道,提供学习机会,不断提高学会领导成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重视会员的学习提高工作。

(一)组织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学会领导成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做到政治不褪色,思想不下岗,组织不失联。特别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重要会议精神、时势政策,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为强化组织意识,推动学习,各单位会员领导班子每年可集中培训一次。

(二)开展诗词业务知识培训。要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的形式,组织学会领导成员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历代经典诗词、诗论诗话,学习当代诗人优秀作品和理论著述。提倡内部点评探讨,互相学习,把业务培训当成学会的重点工作。

(三)通过多种渠道为会员学习提供便利。中华诗词学会网站、单位会员网站要不断更新和丰富内容满足会员学习需要。《中华诗词学会会员通讯》和单位会员面向全体会员的报刊,要提供需要会员了解的有关信息。每年适当开展诗词业务知识竞赛,以赛代学,激发会员学习兴趣,促进会员诗词创作水平和鉴赏水平提高。竞赛次数、规模视实际情况而定。

(四)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以线上培训为主。会员人数多、地域分布广,线下培训难以满足需求。可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以线上培训为主的方式开展会员培训。中华诗词学会网站要定期开设专题讲座、丰富网络课程、开办网络培训班等。

第九项

诗词网站联动共享工程

建立诗词网络联动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战略部署的实际行动,是顺应时代的必然要求。要提高网络意识,加强网络建设,把中华诗词学会网站建成工作联动平台、信息发布平台、诗词学习平台、诗人服务平台、诗教展示平台、档案存储平台。

(一)实现网站联动共享。中华诗词学会网站已经改版升级上线,要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诗词学会共享网站链接,由中华诗词学会网络信息部提供技术支持,并且将不断改善和丰富,形成中华诗词学会和各地诗词网站整体联动的格局。各单位会员要配备网站专门管理人员,以建立起全国诗词学会网站专业队伍。

(二)充分发挥网站主体功能。加强信息发布功能,充分利用网站发布会议、研讨、采风、赛事等诗词动态,及时推出诗词创作成果,实现诗词信息共享的及时高效。完善线上办事功能,在网上进行会员入会申请、诗乡诗教示范单位申报、诗词刊物和诗词赛事作品投稿,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网上阅读学习功能,实现古今中外诗词书画曲联赋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产品一站式浏览,开展在线教学、格律检测。拓展网上资料查询功能,建立会员档案库、诗词作品库。完善诗乡诗教地图,链接诗乡诗教示范单位、诗词之家信息,实现相关资料快捷查询。

(三)加强诗词宣传报道工作。要提高对诗词宣传报道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诗词宣传报道工作。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诗词活动、诗词作品、诗词组织、诗词人物。一切宣传报道都要客观、真实、及时。

(四)严把网络信息发布关。提高政治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制定信息审核和发布制度,避免因文字、图片等不当或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实现“十四五”时期中华诗词发展规划,繁荣发展中华诗词,使命光荣,意义重大。中华诗词学会要团结带领各单位会员、全体会员和广大诗词爱好者,讴歌时代,服务人民,辛勤耕耘,让中华诗词在祖国文艺百花园中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为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谱写壮美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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